房屋改造后缺这个证 城阳村民拆迁近8年难分房

2018-07-10 21:34   来源: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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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半岛网7月10日消息 近日,市民马女士通过半岛网热线80889239反映,2010年城阳区夏庄街道马家台村开始拆迁,如今近8年过去了,她母亲被拆房屋的安置补偿至今没有解决,虽然多次跟村里达成口头协议,也迟迟没有兑现。对此,半岛网从马家台社区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,8间房屋只有4间有房产证,因此主要争议在于房产面积,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律师认为,当务之急是确定房屋产权。随着青岛城镇化进程,农村房屋被拆迁人应当有更强的法制观念,保护自身权益。

  爆料:拆迁近8年没签协议没分房

  

房屋产权证明书(马女士提供)



  

马女士母亲房子“补契”——林权证(马女士提供)



  据马女士介绍,这处争议的拆迁房产位于马家台村129#-1,跟129#为同一块宅基地。“1989年老房改造扩建,把原来宅基地一分为二,一边是我母亲的房子,一边给了我哥哥。”马女士表示,目前有老房的房屋产权证明,扩建房屋有林权证,“林权证的土地部分当年是村里作为宅基地划的。”不过,令马女士一家没想到的是,这次房屋改造却成了日后拆迁的麻烦。

  2010年9月份,城阳区夏庄街道马家台村开始拆迁工作,“129#我哥的房子已经安置完毕,签了协议交了产证,但是129#-1我母亲这部分村里迟迟不给签协议,至今没有安置。”马女士说,期间多次找村委协商,“村委也曾经回复我们会按照拆迁方案办法规定,给2套房子。但后来又说我们安置两套房子条件不够,反反复复。”马女士表示,2012年和2015年两次分房,母亲都没有分得拆迁房,至今租房居住。“我母亲快80岁了,身体也不好,只希望能够尽早解决这个事情,让她安度晚年。”

  诉求:按安置方案分配180㎡安置房及补偿款

  

马女士母亲房子评估单(马女士提供)



  

马家台社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(马女士提供)



  马女士出示的该处争议房产评估单上显示,建筑总面积为103.24平方米。另一份马家台社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则规定,“被拆迁人拥有每处合法的宅基地房屋正房三间以上(含三间),可安置楼房两套;原住宅建筑面积不足120㎡的增至120㎡”。据此,马女士认为,母亲被拆的四间房,理应依安置方案获得安置。

  随后,半岛网又联系到了马女士的律师雍律师。雍律师认为,很多农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,主要看地基。“结合老房子的房契和林权证,二次评估的平方数,以及根据129#号房子的拆迁情况,可以综合认定,产权是没有任何问题的。”雍律师还表示,整个调解过程中,“自始至终,村委没有说房子是不合法的。”另外,雍律师告诉半岛网,在高书记与马女士的对话录音中,有高书记所说“经过两委研究,给两套房子”的证明。

  

马家台社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(马女士提供)



  

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方案,马女士母亲主张的安置诉求。(马女士提供)



  据了解,目前马女士母亲诉求为,要求村委按照拆迁方案落实安置房屋两间,共计180平方米;按照拆迁方案给予各项补助、奖励费用及房租,共计约19万;要求村委另外支付私自拆除的房屋附属物费用3000元。

  村委:8间房只有4间有房产证,彩钢瓦顶不符合拆迁规定

  对此,半岛网联系了马家台社区支部书记高书记。高书记告诉半岛网,马女士母亲的房子有8间房,但只有4间房的房产证,而且正房装修的彩钢瓦顶相对简易、廉价,不符合拆迁规定。其他则不愿多说。截至发稿前,半岛网多次联系马家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黄主任,但对方均未应答。

  夏庄街道:双方各执一词,建议走司法程序

  针对马女士和村委的说法,半岛网联系了夏庄街道信访部门办事员宋先生,宋先生称,“双方各执一词,一直在进行协调,协调不成可以打官司。”

  而马家台村驻村书记、包村干部纪主任则表示,“双方争执房产的面积、大小。”纪主任称,之前他为双方协调过,“但是双方各执一词,涉及到房产,街道无法进行评判,只能帮助协调。如果双方沟通达不成一致,建议通过法律解决这件事。”

  律师:先确定房屋合法的所有权

  针对马女士母亲房子存在的问题,齐鲁(青岛)律师事务所张佳林律师认为,目前关键是要确定马女士母亲对房屋是有合法的所有权的。至于村委提出的“彩钢瓦顶不符合拆迁规定”,律师认为,彩钢瓦顶只是在装修补偿、价值评估上会有影响,不会影响整体的房屋拆迁。

  “房子确实建了,但要确定是不是经过批准的,有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或者相关的证明,按照农村的房屋,审批手续由村里的上一级乡镇有关部门保管,但保管在何处有待具体落实。”张律师进一步解释,林权证范围内建房屋应该去土地部门办建设的审批手续,保证建设是合法的。“如果证明是合法财产被侵犯了,肯定有司法途径或者信访途径来解决;如果是非法搭建的房屋,没有经过审批的房屋,有可能属于违法建筑,难以主张权利。”

  张律师建议,一方面,马女士母亲可以到社区、街道办事处、区政府逐级反映,如果走司法渠道,涉及大量拆迁、农村集体土地问题,目前法院受理难度较大,需要具体咨询。另一方面,也可以通过网上青岛市、各区政务网信访的举报和投诉渠道,以及市长信箱、市长电话等途径进行反映、解决。

  马女士说,会继续收集证据,也会通过合法途径继续主张权利。

  半岛网也将继续关注。

  文 任雪梅 [编辑: 王女子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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